3)第七十一章 张弘武出名_明末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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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随之而来的,也是一边前进一边操练。这或许比不上日常的操练,但对于让士卒们的体魄活跃起来,随时进入战斗状态有很好的帮助。

  粮饷本来不多,按照敞开了算只能维持十五天左右。不过这不要紧,张弘武最初的目的,就是在十五天内,完成一次史无前例,至少在山西这边是史无前例的战役。通guò这个战役,把自己的军队扩大到一定的程dù,同时顺便在外面花差花差一番。

  “吃饭了!”火头军朝着军营里面大喊一声。

  第一天,大军足足走了二百里路,这在大明的正规军序列也是少见的。难得开始休整,却是每一个都瘫倒在地,像一直半死不活的老狗一般。哪怕是听到了平时最喜欢听的吃饭声,也没办法让他们动弹起来。

  “都死了吗?给我去吃饭,最慢去的一队没有肉吃!”张弘武却是来到了他们的面前,大吼一声。

  这下子,可没有人敢继续扮死狗了,涉及吃肉的问题,那其他的都不是问题。要知道,这年头的百姓,那几乎都是过年的时候,才有资格吃上一顿肉啊!

  碗里面盛着的是陈米饭,但上面铺着一层肥肥的肉,还有几片青菜。这样的饭食,按照士卒的说法那就是哪怕是吃饭就和别人拼命,自己这辈子也值了!

  可怕的顺民,可怜的大明百姓……

  “老三,你怕死吗?”吃饭的时候,有士卒问了问旁边来自同一个村子的老乡。

  “怕,谁不怕死?但若是饿死、渴死、被反贼砍死、被兵痞杀良冒功和被地主老财活活打死比起来,和那些反贼拼杀至死,说不定还更舒服一些。”老三大口大口的吃着饭,说出来的话有点模糊不清,但他的同乡好歹是听明白了。

  也是,不当兵只怕终究都是一个死,既然当兵了,那就是豁出一条命去吃皇粮了。既然这命早就豁出去了,那么也就没什么害不害怕的问题了。现在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让这条命更长久一些……尤其,给张游击当兵,饭管饱还有饷银得,难得的是偶尔还有肉食,哪怕操练苦一些,哪怕真的要上阵杀敌,自己却是不想走了,就死在这支队伍里好了。

  士为知己者死,不仅仅是‘士’这个层次的专利,任何一个阶级的人,只要你给予了足够的付出,那么你终究会收获相当价值的回报。

  至少在这一刻,三千士卒里面,超过二千八百人,是愿意为张弘武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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