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7、混混状元(13)_宠夫(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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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字的价格。

  这样一来,他写的《三字经》,就要二十二贯了!

  此时用银两兑换铜钱的数目,是会有所变化的,但普遍一千多文,就能换一两银子,二十二贯就是二十二两银子。

  这是要发!

  当然,这些人并不让他写《三字经》,李秀才就拿出一本自己的诗集,请他誊抄一遍,又有人拿出自己写的策论,让他誊抄。

  这次来的五个秀才,每个人都有想让他写的东西,顺便也让他写一些大字——基本上都是一些祝福的话。

  言景则提笔就写,先写李秀才的。

  一边写,言景则一边还想到了什么,问其他人:“你们可要,换种字体?”听这些人的说法,是要拿着这些东西去送礼的,大家都送一样的,会不会不太好?

  “你别分心。”李秀才道,说完才发现言景则哪怕在说话,写的字依然非常好,还非常快,那速度……真是让人羡慕!

  此时乡试考举人,一次就要九天,除了题目较多以外,跟大家写字较慢也有关系。

  大部分人不讲究写得好,写起来还是很快的,一个时辰能写两千字,若要写得端正,一个时辰也就能写一千字。

  可眼前这人呢?

  毛笔在他手上动得飞快,他这样的速度,一个时辰怕是能写三四千字!

  言景则还就是一个时辰四千字的速度,一天写五个时辰,也能能写两万字了。

  现在一个字二十文,那就是四百贯。

  读书人真的太赚钱了!

  言景则觉得若是有人愿意买,他愿意写到天荒地老。

  “你还能换字体?”有人问。

  “若有字帖给我看看,我能照着学。”言景则道:“书店里就有字帖。”

  这些秀才都打算去给周大人送礼,最好还是字不相同。

  他们纷纷去找字帖。

  言景则很快抄完了李秀才的诗集,然后便开始照着其他的字帖学。

  他最近抄书多了,那毛笔便好似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想写出怎么样的字来,就能写出怎么样的字来!

  此时看过字帖,练了练,他立刻换了一种字体,写下一篇策论。

  然后再学一种字体……

  言景则学得极为认真,毕竟这些,都是以后可以用来吃饭的东西!

  而那些秀才,他们此时已经无话可说。

  他们一个个都是天之骄子,自以为十分厉害,结果一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学了几天,竟然就能这般厉害……

  他们都开始琢磨,自己是不是太笨了。

  不不不,绝不是他们太笨了,绝对是这个混混太厉害了。

  这也不是混混……他们哪好意思叫人家混混,都想倒头就拜了……

  他们正写着呢,朱县令从外面进来了。

  朱县令来到书店,就有点后悔了。

  他听了几个捕快胡诌,竟然就来找言大那个混混……

  那言大他让人打听过,从未上过学,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书店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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