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4章 女性犯罪的心理动机_女性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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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财物性犯罪动机,指的是为了满足物质方面的需要,提高个人物质享受水平,或者为了聚敛财富而引起的犯罪动机。在多种多样的犯罪动机中,以侵占财物为动机的犯罪是最主要的犯罪活动,且女性参与的比率也较高。由于女性的性别特点,女性在犯罪过程中通常表现为非暴力犯罪,财物动机犯罪在女性犯罪上主要体现为盗窃罪、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等。综观近年来持续增长的女性职务犯罪,其犯罪动机就是建立在非法占有国家或他人财产的基础上的。

  财物动机犯罪的女性通常具备以下心理特点:

  (1)贪图享乐,虚荣心强。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着虚荣心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女性的虚荣心常常表现为争强好胜,爱出风头,好面子,爱摆谱儿,爱听夸奖、称赞,喜欢引人注目等。爱慕虚荣是许多女性罪犯的共性特点,也是导致她们犯罪的致命弱点。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社会明显的变化之一是商品的丰富极大地刺激了现代高消费,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人们对物质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大款”们的超前示范又极富诱惑力,造成社会消费心理在一定程度上过旺和早熟,各种色彩斑斓的商品广告又激发着狂热的消费情绪,争富、求新、比高档、赛名牌的消费攀比往往带有不切实际的疯狂性,由此所撩拨起来的享乐主义日渐盛行。金钱成了评价人的社会地位、存在价值和事业成功的唯一标准,许多高学历、高职位的女性对有品位、高雅的生活方式更加趋之若鹜。她们是拜金主义者,认为金钱就是实现幸福生活的唯一途径,有了金钱就有了一切。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看,这一女性群体生活空虚,缺乏有价值的生活目标,她们的低层次需要,如吃喝玩乐毫无节制,在需要层次中占据主导地位,却缺乏高级需要层次,如学习、荣誉、成就的精神需要。在追求享受的同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往往与别人进行吃、穿、住、行等方面的攀比,当享受和攀比的欲望超出个人的支付能力时,便想方设法对他人或国家财产进行非法的占有和掠夺。

  (2)贪婪。近年来,女性在经济领域的犯罪剧增。她们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且涉案数额越来越大。她们无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行贿受贿,从小贪变成大贪,逐步走向犯罪的深渊。一些青少年女犯平时好吃懒做,追求享乐,喜欢不劳而获,她们贪婪的物欲经常超越客观可能的物质需求,这些都可能成为她们犯罪的原因。社会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如温柔、善良、贤惠、胆小、软弱等造成了人们对女性的防范心理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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