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93章 创新和违法只有一步之遥_这个男人不太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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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知道,更没人使用什么第三方支付;第四条也没有辩驳的余地,不向公众和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就没法展开第三方支付业务。

  只有第三条,只要管住手,就有操作的空间。

  第三方支付,本身是不向任何人承诺任何形式的利息和回报的,所以,严格来讲,第三方支付确实不算非法集资。

  但是,这里有个盲区,需要格外注意。所有的钱,都是开设在银行里的,哪怕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账号,也是由银行托管,既然是银行账号,那就会有利息。

  一旦账号资金池里的流动资金量足够大,就会产生巨额利息。

  比如说,日交易流水一个亿,平均沉淀十五天,那就是日均十五亿的存款,每年什么都不干,都会产生一两千万的利息收入,这个收益,归谁?

  买方?

  卖方?

  第三方支付公司?

  银行?

  在没有发放牌照,有明确的规定之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沉淀资金和利息只能看着,不能动,一碰就死。

  不管是归为己有,还是给买方、卖方或者银行,都会触及不当得利、利益输送甚至是非法集资的红线,要坐牢的。

  就现在的条件来说,做第三方支付,就是捧着个烫手的山芋,拿不住,甩不脱,没人接。

  稍一权衡,金尚就明白了,这根本不是现在的今夕文化可以涉足的领域,年营收不到十亿之前,不要打第三方支付的主意,合不合法另说,压根就不会有上得了台面的银行为这点小钱单独开辟一条业务线和支付渠道。

  至少在三年之内,压根没有什么第三方支付的基础,连银行自身都没有放开网络转账渠道,其它的就不要多想了。

  当然,绝了做第三方支付的心思,并不代表远程交易就不成立。

  网银开辟了在线查询通道,意味着今夕文化只要在工业信贷银行开一个收款账号,就可以实时查询全国各地的汇款信息。

  网民可以直接以预付款的名义,向今夕文化转账,然后公司给个人开辟会员账号,这跟线下实体店的营销套路是一样的,充一千送两百,限时优惠权限等等,完全合法合规,只要老板金尚不卷款潜逃,就没有任何法律风险。

  线下付款,线上收,以会员充值卡的形式,让网友在线消费,这是现在唯一可行的方案了。

  如果不讨论第三方支付这个棘手的问题,廖威还是很愿意为金尚的公司提供类似远程办理会员卡充值卡之类的服务的。

  没有法律风险,拓宽了业务渠道,迎合上面要求创新创意,方便企业经营的思路,虽然业务量可能小了点,大小也算是个能写进报告吹嘘的亮点之一。

  一直讨论了将近两个小时,双方才就合作框架达成了一致,剩下的就是让公司里的财务去和银行业务员对接了。

  相谈甚欢,互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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