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回1995 第14节_重回1995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她好多次,林秀依旧这么回答,林父只好说尊重她意见。

  现在被问道,她反而理解一位父亲对女儿的拳拳爱意,小声说,“我想做个体。”

  林父皱眉,“这可不好做,况且你还是个女孩子,现在我们这里并不像其他地方这么开放,我建议你多等几年。”

  第二十四章

  林父是个非常聪明而没有野心的人,简单来说就是软和没脾气,林秀和他特别像。

  林父又说,“仲清什么时候转到本地上班?”

  林秀摇头,“不知道,他说要跟着老板走。”

  其实是一辈子,他后来根本没有回到这个小县城。

  林父严肃起来,“这可不行,年轻夫妻不住在一起总会出问题,要么你让他把你接过去,要么让他回来。”

  林秀正要说话,张妍妍这时候却一脸脏兮兮地从厨房出来,哭丧着脸扑进林秀怀里,父女二人不约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干净她的脸蛋,问她道,“你怎么弄成这样?”

  张妍妍哭丧着脸,“是小花猫。”

  林家养了一只猫捉老鼠,这只猫非常怕冷,于是时常躲在灶台里取暖。花猫毛色深,脏了看不出。

  张妍妍不知道这事儿,看见猫抱着就蹭,蹭了一脸炭灰。

  有女儿在旁边,林秀不好再说起刚才的事情,从包里把买来的东西掏出来。

  她从城里买了鱼和肉,还特意让肖小妹做了两件衫子,现在送给林父林母,两个老人都高兴得乐呵呵的。

  中午割了肉炒了一份蒜苗肉,还有自家做的小葱炒豆腐,鱼则放进水缸里养起来,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十分痛快。

  这时候忽然听见有人敲门,林秀去开门,就看见是自己的老同学林素仙。

  她们整个村都是姓林的,因为当初老祖宗就找到这个地方安家落户,大家家家户户都有亲戚关系,所以又被叫做“林家村”。

  林素仙和林秀差不多大,长得很普通,林秀之所以这么清楚记得她因为她是个傻子。

  林素心呆呆看着林秀,指了一下放在墙角的锄头,说,“锄、锄……”

  林母听懂了,“这是要借锄头吧?”

  林素心点点头,啃着手指伸手。

  林母就把锄头给她了。

  林素心提着锄头转身出门。现在是暑热的天气,她却穿着一身皱巴巴的长袖,锄头比她还高,她只能费力扛着,头发被晒焦一样枯黄。

  林母叹气,“这孩子真可怜。”

  林秀想了想,她不大记得林素心情况了,只隐约想起她好像在三十岁掉进水井淹死的。

  林母解释道,“她爸妈把她嫁给了那个四十岁的瘸子,真可怜。”

  林秀若有所思地点头。她小时候和年轻那会儿村里经常有傻子出生,因为没有产检,生出傻子也不忍心饿死和淹死。如果是女儿还可以嫁出去换一份嫁妆。可惜的是这时候的人并不知道有些“傻病”会遗

  请收藏:https://m.hailiang9.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