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92节 科场大案(1)_清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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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奏折,当天就呈递了上去。折子中说:“宛平知县máo庆林系臣当年任职浙江学政所取mén生,臣任职秋曹,掌国家法度,查向来现审案件,如有师生情谊,均应奏请回避。臣据实奏明,应否回避,恭候训示。”

  第二天就有了朱批谕旨,“着毋庸回避,钦此。”

  以下数节的内容,大都以历史真实文字为依据。写下这样的文字,不是为了凑字数,只是戊午科场大案着实令人关注。此案爆发,是咸丰年间一件相当严重的大事,笔者查阅史料,有一个很异常的感觉:这次大案的爆发,从学子入场,一直到三场考试完毕,学子出场,再到最后的金榜贴出,任何一个环节都是漏dòng重重。可以说是种种因素汇总到了一起的结果!

  从八月十六日顺天乡试三场考罢之后开始,刑部、宗人府、都察院共同办理乡试之中的种种胥吏弊案,用了十二天的时间,将个人所应承担的过错并处理意见上报御前,其中顺天府治中蒋大镛,通盘萧鼎禧,按照大清律所载,乡试的举人,贡监生员的姓名经管官于名册内开造错误的,罚俸三个月。若是案情较为严重的,照加等之例办理,其由罚俸加等者,自一个月至二年之期酌量增加。

  最终刑部报请御批的罪名和处理意见是:顺天府治中蒋大镛、粮马通判萧鼎禧均照开造名册舛错,罚俸三个月,例上酌量加等,各以罚俸二年,因系公罪,例准抵消。可否准其抵消之处,恭候钦定。皇帝的御批是不准抵消。

  针对蒋达在自辩折子中陈言的种种场内弊端,曾国藩、赵光几个不敢马虎大意,将折子中提及的几人如数传到堂上,亲自问话,也都有了一个正式的答复。

  其中折子中首言的‘直隶试用府经历潘淳者,并未入闱,亦开单内,临点时又不尊约束按名排列,以致派后稽查,有其名而无其人’一节,虽然经顺天府尹梁同新回奏是:“该员临时不到,当即饬传到辕,据称是初六日突然患病。”但在曾国藩等人商议之后认为,当时不即行呈明,怠经饬传,始称患病,显系旷物推脱,应照例参办。

  第二条,蒋达参劾‘入闱之后供应,例应由粮马通判总办,府尹不知何故,并不令通判萧鼎禧入场,而又派即补知县箫履中、署县丞箫端成及试用典史王肇垕、试用州吏目翁世鉴,为之盘踞于场内大所,而已大兴典史李光澜、宛平典史李建中盘踞于小所’等语,又经过查点名册,方知道有一个叫萧鼎祜的生员,是萧鼎禧的胞弟——恐其有意回避等情——若是这样的话,事情就比较麻烦了。

  自从咸丰五年顺天乡试出了孙瑞珍、孙毓汶父子的闹剧以来,再行遇到乡试之年,不论是正副主考还是各房考官,以及内外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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